俄克拉荷马城的风,向来刮得烈,这支青年军带着西部榜首的骄傲,一路杀进明尼苏达的标靶中心,像一群不知疲倦的狼,冲向另一群真正的狼,雷霆的节奏快得令人窒息,亚历山大如游鱼般穿梭,霍姆格伦的长臂在篮筐上空织成一张网,前三节结束,记分牌上领先的是雷霆,年轻人眼中闪着光,仿佛胜利已是囊中之物。
但篮球比赛的第四节,从来不是前三节的惯性延续,它是另一场独立的战争,是一场关于心脏、手腕与意志的短兵相接,而这场战争的主角,只属于一个人——安东尼·戴维斯。

浓眉在前三节几乎是隐忍的,他抢篮板、卡位、掩护、补防,把脏活累活默默扛在肩上,任由双塔的肉搏战消耗自己的体能,雷霆的年轻人或许以为,那个曾经在鹈鹕呼风唤雨的“空砍群主”已经老了,那个在湖人饱受伤病困扰的玻璃人已经钝了,他们错了,错得离谱。

当第四节计时器开始跳动,浓眉的眼神变了,那是一种从深渊里浮上来的寒意,是一种猎手锁定了猎物咽喉后的平静,森林狼的每一次进攻都开始过他的手:低位背身,雷霆的防守如同潮水般扑来,他不慌不忙,一个转身,一记勾手,球空心入网;弧顶持球,面对霍姆格伦的长臂,他压低重心,一步突入,顶着对抗将球打进,哨响,还获得加罚;防守端,他甚至追防到三分线外,将雷霆的突破直接钉板按在篮板上,那种爆发力仿佛从未被伤病侵蚀过。
雷霆的年轻人急了,他们的空间被浓眉一个人压缩、撕扯、碾碎,亚历山大试图用中投回应,但每一次他抬头,总能看到浓眉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出现在正确的位置上,那双长臂如同一堵会移动的墙,霍姆格伦的瘦长身材在浓眉面前显得单薄如纸,当浓眉在低位转过身,霍姆格伦甚至还没站稳,球已经弹入网窝。
比赛还剩最后一分半钟,森林狼落后两分,全场起立,空气凝固,浓眉在右侧底角接到传球,迎着两人的封堵,干拔而起,球在空中划过一道极高却极稳的弧线,像一支射入心脏的箭,空心,三分命中,反超,标靶中心爆发出山呼海啸的吼声,那吼声里有一种东西——是敬畏,是承认,是一个巨星在属于他的时刻降临。
雷霆的最后一攻,亚历山大在浓眉的笼罩下强行出手,偏出,浓眉转身收下篮板,没有庆祝,没有咆哮,他只是把球稳稳抱在怀里,像抱着自己失而复得的王冠。
终场笛声响起,浓眉末节独得17分,全场29分12篮板5盖帽,他用一场属于旧时代巨人的表演告诉世界:在这个被速度和空间统治的联盟里,一个健康的安东尼·戴维斯,依然是那个能凭一己之力接管比赛、改变胜负天平的怪物。
雷霆的青春风暴再猛烈,也吹不散浓眉在末节筑起的铁壁,明尼苏达的夜,终究被那个穿着森林狼球衣的巨人,一锤一锤地,凿进了自己的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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